English

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环境

1998-11-1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王延春

如何保障占全国企业总数90%的中小企业顺利走向市场?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提出:“在纠正一些地方急于求成、对国有中小企业实行‘一股就灵’和‘一卖了之’的同时,政府和社会各界有责任为中小企业创造必要的政策环境和配套条件。”

陈清泰说:从当前的形势看,大多数中小企业面临的共同主题是如何顺利走向市场。为此,应着重研究四个方面的问题:

第一,选择适合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。国有小企业要依据自身发展的历史特点,选择改组、联合、兼并、租赁、承包经营、股份合作制和出售等形式进行改制。重要的是明晰企业所有者,通过所有者防范风险的机制,形成对企业的约束。

第二,指导中小企业实行“三改一加强”。在改制的基础上,通过三改一加强走小而专、小而精、小而高、小而强的路子。

第三,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体系。政府有责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,特别是在信息共享、市场营销、技术支持、咨询培训、融资渠道以及物资配送等方面,通过政府部门或中介机构、服务公司,为中小企业和业主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。

第四,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。解除企业和职工的后顾之忧。这是小企业闯市场的必要条件,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